云上十堰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范富君 通讯员 吴军 报道:三名未满16岁的少年结伴去偷手机,专拣夜间街上行人稀少时下手,接连偷了两家手机店,共偷得7部手机。日前,三人均被处于行政拘留十日(不执行)的处罚。
2日晨7时许,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先后接到两起报警,东风大道一手机店和陈家岗一手机店内均发生盗窃,而且两起盗窃案作案手法相似,都是采用溜门撬锁的方式进入室内,店内除了手机和一些配件被盗外,没有明显翻动的痕迹。这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重视,民警迅速立案侦查。
经查,两家手机店共计被盗7部手机,3副耳机,涉案价值8000余元。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民警发现案发现场有监控探头,并经过视频信息比对,民警锁定了三个留有平头、身穿夹克、牛仔裤的年轻小伙。经蹲点守候,民警先后抓到了其中两人张某和陈某,并将其移交东区派出所处理。
到案后,二人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交代,他和张某、刘某以前在一个学校上学,三人都不爱学习、早早辍学,在社会上游荡。事发当晚,三人在街上闲逛并商量如何“搞钱”,三人行至东风大道上有一家手机店,便决定动手盗窃。三人先撬开卷闸门,再由身材瘦小的张某和陈某二人钻进屋内偷手机,而较壮实的刘某则站在门外望风。得手后,三人又来到陈家岗某手机店,故伎重施,随后将偷得的7部手机低价转卖。
案发后,民警积极追赃,成功追回两部手机。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4月9日,最后一名嫌疑人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自首。
目前,3人已经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不执行)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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