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通讯员 温飒 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市公安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摩托车非法改装的,可罚款500元;对电动车非法改装的,可罚款50元。电动车加装雨棚、遮阳伞可以不罚款,但必须拆除。
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中,将重点查处驾乘摩托车逆向行驶、压线横穿、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尤其是“摩的”路口违法停放)行为;对于两轮摩托车,将重点查处驾乘摩托车违法载人(超过核载人数载人、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无牌无证、无交强险行为; 对于正三轮摩托车,将重点查处违反禁行规定、非法安装棚伞、无牌无证、无交强险、违法载人、违法停车等行为。
查处的重点路段包括全市乡镇、城区主次干道、灯控路口,火车站、客运站场、集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商品城等周边,以及摩托车出行集中、流量大、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摩的”较为集中区域,城区正三轮摩托车禁行区域(东起武当大道五二交通岗、天津路东口、浙江路东口;西至方山路劳动就业局;北起汉江路夏家店环型岛、北京北路环型岛;南至施洋路果茶厂区域。早7时至晚7时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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