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冯亮 通讯员 段晨 报道:记者昨日从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已经完成,公积金贷款客户可办理“冲还贷”业务。
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今年7月9日,十堰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该系统在升级过程中,公积金借款人相关数据由承办的商业银行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来的贷款本息扣收也由承办银行贷款系统核算扣收转入公积金业务贷款系统。
我市目前公积金贷款余额达60.11亿元、25438户,由于工作量太大,加之各商业银行的数据进入十堰公积金系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以其中面临着很多困难需要逐一克服。在办理农商行、交行、工行、农行、建行和中行等6大银行的数据迁移过程中,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各银行的迁移时间进行了适当分配。商业银行在迁移数据过程中,停办了还款扣收贷款本息业务。因此,部分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出现了两个月贷款没有扣除的现象。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商业银行数据向十堰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迁移的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关闭了征信信息的报送。因此,用户两个月没有扣除月供,并不会对用户的征信产生影响。记者还了解到,在扣收相应款项之前,各商业银行都会给用户发送短信,提醒用户在账户上预存足额资金。
截至11月30日,各承办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已全部迁移到公积金业务系统,并已正常扣收贷款本息,已具备办理“冲还贷”条件。贷款客户用本市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冲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行为,称为“冲还贷”。目前,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全面开展了该业务。通过农商行、交行、工行、农行、建行和中行等6大银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市民,贷款客户凭本人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证件,到公积金贷款发放机构签订“冲还贷”协议。协议签订后,即可自动冲还贷款,免去每月跑银行还贷款的麻烦。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为避免扎堆办理“冲还贷”业务带来的不便,公积金贷款用户可根据提示错峰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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