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十堰可享受哪些优待?这些地方免费爸妈知道吗

云上十堰讯 记者 罗毅 报道: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根据相关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在乘车、游览景区、就医等诸多方面享受社会优待服务。

市老龄办负责人介绍,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纪念性陵园时,门票(不包括门票外的合法收费项目)实行免费。

老年人进入风景区和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已开放的文物点、宗教活动场所,凡收取门票的,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每年国际老人节(10月1日)和重阳节期间,60岁以上老人可免费参观这些景区、展馆。

另外,各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放映电影、录像,举行体育比赛,表演节目(全运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时,在观众人数不超过容纳限度的条件下,白天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老年人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诊所)就医时,应当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共厕所时,免收如厕费。

根据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乘坐长途客运汽车可优先购票、优先上下车,县以上长途汽车客运站候车室(厅)内应设老年人专座。

铁路车站应当让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老年人的陪同人员进入为老年人专设的候车室候车;没有为老年人专设候车室的车站,应在一般候车室内设老年人专座。

同时,邮政、电信部门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汇款、取款、取包裹、订报刊、发电报、打电话服务,有条件的邮政、电信部门应设老年人服务专柜(台)。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安装燃气、有线电视时,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安装费给予3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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