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一抖!十堰男子误将3万元转错对象,好在…

云上十堰讯 记者 曾雨 实习生 李秋雨 报道:手机银行转账,谁料一时大意,错转给他人。想追回款项,却联系不上对方。求助于银行,银行称涉及隐私无法提供对方信息。找警方,又不构成诈骗等立案标准无法立案。日前,市民杨先生就遭遇此事,如何追回转错账户的3万余元,让他头疼不已。

据杨先生介绍,8月10日,他通过手机银行给一个叫“赵盛某”的生意伙伴转账30429元。11日上午,杨先生打电话给赵盛某,告知对方已转账成功,并通过微信将手机转账截图发给对方,但对方却表示款项没有到账。这让杨先生大吃一惊。杨先生连忙查看手机转账记录,这才发现,错转给了一个叫“赵胜某”的人。

“2016年时,我和赵胜某有过转账业务。这次转账输入姓名时,可能因输入法的原因,自动弹出了他的名字。”杨先生告诉记者,两个人的名字只有“胜”和“盛”的区别,由于名字太相似,他一时大意,没注意银行卡号码,就将钱转了过去。

虽然有过来往,但杨先生已没有赵胜某的联系方式。13日,杨先生来到开户行反映情况,希望银行能将“赵胜某”的联系方式给他。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不能随意泄露用户隐私,拒绝了他。

随后,杨先生向辖区派出所求助。警方表示,此案件不属于违法范畴,属于个人操作失误,不具备立案条件,不能立案。

14日,杨先生辗转通过其他途径找到了“赵胜某”的联系方式。“我联系了对方,说明了原委,希望对方如数退还错转款项。”杨先生称,对方表示如确实是错转的款项,将退还。因担心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约定先到开户行核实信息。

昨日下午,记者从杨先生处了解到,赵胜某与他核实相关信息后,当即退还了错转的30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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