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看看都有谁

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2018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8月7日(星期二)早上6:30以前到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六堰中央华府前,考生可乘坐K4、K5路公交在文化广场站下车)。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体检时需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因各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急迫,要求2018年8月25日前办理完成本次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次的聘用手续,请涉及到以下内容的考生妥善把握时间:

1、因近期全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考试较多,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各地各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和招聘单位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市直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结合实际,自行合理选择。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紧密相连,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环节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附件: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