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陈清军 张捷 报道:以为民警过节不上班,郧西一对父子抱着侥幸心理,私自驾船到河里电鱼,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6月27日,郧西警方依法将非法电鱼的父亲刑事拘留,儿子也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6月17日13时许,郧西县公安局观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辖区的天河流域非法电鱼。民警沿天河流域一路查找,最终在该镇垭子湾村前方的河道里发现了一艘正在电鱼的小船,民警迅速叫停了正在船上电鱼的两人。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船的船仓里躺着上百条被电晕的鲫鱼。经询问得知,两人都姓邹,是一对父子。几天前,老邹从外地务工回家过端午节,一直想去河里电一些野鱼吃。当天中午,他便约上儿子邹某带着自制的电鱼设备,驾驶之前放在岸边的小船,行至河道中间开始电鱼。不到一小时,就电了近20公斤野鱼,父子俩高兴不已,想着再多打些鱼,结果被民警发现了。
面对民警的询问,父子二人表示知道电鱼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想着当天是周末,又逢端午假期,民警应该没有上班,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做了这件违法的事。
当天,邹氏父子因涉嫌非法捕捞罪,其作案工具被依法扣押。6月27日,46岁的老邹依法被刑事拘留,其23岁的儿子邹某被取保候审。面对处罚,老邹表示后悔莫及,自己贪图小利却付出了沉重代价,还连累了儿子。
民警提示:非法捕捞对江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和水生物破坏极大,且电鱼、毒鱼有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意外事故。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