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4次醉驾,十堰这名“酒司机”真是屡教不改!

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陈霞 任宏伟 任可森 报道:酒后驾驶本身就非常危险,可有些酒司机就是不知悔改,因酒驾被吊销驾证、判处拘役还嫌不够,吊销驾照期间又酒驾。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大队了解到,我市交警查获一名屡教不改的酒司机,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并判处拘役后,不思悔改,四年内4次醉 驾被查获。

2018年4月27日22时02分,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民警在朝阳路四四厂路段进行酒驾查处工作,一辆小型轿车由朝阳路方向往毛巾厂方向行驶,发现前方有民警设点检查后,立即将车停在路边,司机打开车门就跑。民警一看,顿时明白司机可能酒后驾车,便顺着司机逃路的方向追出大约50多米远后,将男子李某某抓获。

在抓获李某某的过程中,李某某还想方设法挣脱,结果上衣都被扯掉了。民警随即将李某带到酒精检测点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82mg/100ml,民警随后将李某带到人民医院抽血检测进一步固定证据。

在现场,当民警问起驾驶人李某某的驾驶证时,李某某一直闪烁其词,说自己忘带了。后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事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某现年50岁,是江苏人,长期在十堰城区生活,除了他这次醉驾,他的酒驾查处记录还有很多次。

记录显示:2014年11月2号,李某某因醉驾被四大队查获,后被吊销驾驶证,2015年6月,被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6年7月,再因醉驾被五大队查获,2017年4月被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而李某某并没有因为两进“班房”而悔改,2018年4月3号,李某因醉驾在十堰市中医院路段,被一大队再次查获,酒精值为130mg/100ml,2018年4月27日,因醉驾,再次在44厂路段被二大队查获,酒精值为94mg/100ml。

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两案合并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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