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们,微信群、朋友圈不是什么内容都能发哦,要知道这里可不是法外之地。
这不,十堰两男子在朋友圈里发“牢骚”,结果被十堰警方拘留。
过了嘴瘾,触犯了法律
5月15日,郧西县羊尾镇男子李四(化名),得知县运政及交警工作人员在羊尾镇索桥路段设立检查点的消息后,在微信群内发布了一段辱骂交警、路政、运管、城管等部门的语言文字,并将其在朋友圈内进行转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
事发后,郧西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处置工作。据李四交代,因自己曾经有过被运政、交警等部门处罚的经历,心存不满,便在微信群内发布了侮辱执法人员的言论,过过嘴瘾,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
目前,该局依法对李四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为找“存在感”,辱骂民警
5月8日,郧西县羊尾镇男子张三(化名),在微信群看到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上仓派出所出警视频后,在事实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断章取义,发表辱骂当地民警的言论,歪曲民警的执法行为,诋毁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发后,该局羊尾派出所配合上仓派出所民警,将张三传唤至羊尾派出所接受调查。据张三交代,事发当天,在微信群看到视频后,为了“找存在感”,便发表了辱警的言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白河县公安局对张三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胆子也太大了!
为了自己一时痛快,针对民警说出一些脏话,你们真的没考虑过后果吗?
还有在网络散布谣言的,抓你们,没商量!
女子为博关注散布谣言
4月下旬,郧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网络编造、传播本地民警强拆、开枪等严重失实的贴文、视频。
警方火速出击,查明鲍峡镇3名网友编造谣言。其中一名90后女子陈某交代,为了引起关注,她在网络上下载相关视频,进行移花接木,发布多篇本地民警强拆、开枪的虚假视频、贴文,截至警方查获时累计点击量已逾6000次。另外两名网友赵某和陈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则在微信群散布不实视频。
利用网络编造散布谣言,女网友被行拘7日
4月26日,根据法律规定,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之处罚,赵某、陈某夫妻二人被警方训诫。
警方提醒:微信绝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执法人员的权益不容侵犯,请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守法的网民,切忌挑战法律权威,辱骂民警和执法人员,否则会自食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请各位小伙伴,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一定要三思后行!
这9种消息一定不能发
以后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不信谣不传谣
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军事资料不发
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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