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低保金用于个人支出 郧西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郧西县三官洞林区原民政办主任张光俊套取城市低保金用于个人支出。张光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郧西县涧池乡民政办主任张银声对低保人员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将2名申请程序不到位、资料不全人员纳入低保;对低保对象动态变化核查不到位,未及时注销7名死亡人员低保资格,违规发放低保金。张银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郧西县河夹镇坪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勇对新增贫困对象,未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等程序直接上报。在上级组织调查坪沟村精准扶贫相关问题时,孙勇对抗组织审查,提供虚假资料,以掩盖问题事实;在2016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未经公开推荐和选拔程序,直接上报生态护林员人员名单。另外,孙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孙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程序依法罢免了村委会主任职务。

4.郧西县店子镇大坝塘村违规侵占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重复申报套取公路项目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郑荣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郧西县土门镇家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益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将购有商品房的对象整户纳入,并且违规将其父亲纳入贫困户。另外,张益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张益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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