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涉4县市区 有人被开除党籍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丹江口市白杨坪林区簸箩岩村原党支部书记徐长有违规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侵占粮食直补资金问题。徐长有在任白杨坪林区簸箩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本村村民名义虚报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共计417亩,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21516.5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利用职务之便,以村民张某某名义虚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套取补助资金6126.92元、侵占村民张某某粮食综合直补资金5517.85元用于个人开支。徐长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竹山县宝丰镇新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朱其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朱其文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4440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2222元;套取扶贫资金107142元用于支付河道治理工程款,以及虚列人畜饮水工程款支出,套取资金18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1月26日,朱其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国库。

3. 郧阳区南化塘镇观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柯善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优亲厚友、侵占公共财务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柯善国在担任观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工程老板聂某某价值540元白酒一箱,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黄某甲违规办理低保,并收取其现金200元和价值180元香烟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排村会计董祥荣将黄某乙捐赠给村上的1万元存入董祥荣个人账户;将区能源办发放的水泥款37820元据为己有。2018年3月,柯善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国库。

4. 房县门古寺镇石垭村党支部副书记柯尊杨违反群众纪律,侵犯五保户合法权益问题。2017年7月,石垭村党支部副书记柯尊杨在未向两名五保户宣传相关政策、未征得两名当事人同意且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由曾某某负责两名五保户的照料管护事宜,代替两名五保户与曾某某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同时,柯尊杨在未实际监督曾某某是否严格履行照料管护责任的情况下,要求两名五保户支付曾某某管护费用1900元,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3月,柯尊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门古寺镇石垭村党支部书记任少青在该问题上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门古寺镇民政办主任李从华因监管责任缺失,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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