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复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27日对城区人民路、北京路、柳林路等83条市政道路破损市政设施进行维护。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路段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期间将分批分段展开市政设施维护,具体路段以实际交通指示为准。
二、施工期间,管制道路限速不得超过30Km/小时,管制道路沿线禁止停车,管制道路沿线公交车站将做局部调整。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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