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报道: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3月12日—16日,全市进行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籍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不参加中考。
据了解,今年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对象为全市各初中学校初三年级在籍应届毕业生,全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于3月12日—16日完成。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籍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不参加中考。各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凡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市教育局将以中考参考率作为考核初中阶段巩固率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同时,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严把考生资格审核关。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接收无学籍和参加过往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杜绝一生多学籍等现象。毕业年级需要办理转学、休学等正常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于3月16日前,到学籍主管部门办结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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