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交管特别提醒:春节出行不要违规搭车、载人 安全第一

春节,日益临近,而农村交通安全也是重中之重。农民朋友由于交通安全知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通常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很大,春运期间,车流人流集中,农民朋友一定要关注自身生命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十堰交警给农民朋友写了一封信,来看看——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又到了赶集庙会、走亲访友、合家团聚的出行高峰,人流、车流剧增,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2月10日13时40分,一江西籍面包车在316省道黄石阳新县枫林镇境内某路段,与一蕲春籍挂车迎面相撞,造成10死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安部对近五年春运事故分析显示,县乡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7.2%,且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部门特提醒您要特别注重交通安全,平平安安出行,欢欢喜喜过年。



▲事故现场

一、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无证驾车,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驾驶面包车不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农用车、货车、拖拉机不在货厢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戴好安全帽,不超员载客;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客,牢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包括电动车),及时劝阻亲朋好友不酒后驾车。



二、驾车时请保持注意力集中;不要分心驾驶、接打电话,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减速慢行。



三、特别提醒农村地区有举办红白喜事、自主建房的家庭及道路施工工地,不要使用农用车、货车、拖拉机违规搭载人员,家有住读学生的家庭,家长要叮嘱孩子不要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黑车”上、下学。



四、外出务工、走亲访友不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专业客运车辆出行,不乘坐非营运车(“黑车”)、超员车、超速车,乘坐合法的公路客运车辆。



五、冬天雾雾霾天气多发,雾天行车要打开雾灯,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在高速公路行车,遇大雾能见度低于50米时,还要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



六、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春节期间我市有两场雨雪,冰雪天气安全行车要做到“四缓”。“起步缓”,慢抬离合轻踩油门,缓慢起步;“转弯缓”,慢打方向,慢速转弯;“制动缓”,缓踩刹车,慢慢停车;“心态缓”,遇有情况,心态平缓,冷静处置。同时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方式,避开冰雪恶劣天气,确保出行安全!



七、如您发现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报废车和农用车、货车、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请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拨打0719——8600122举报,一经查实,公安交警部门将予以奖励。

道路连着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希望广大农民朋友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共度欢乐、详和的新春佳节。

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2月

再次提醒:

请您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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