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车站路、武当大道违停抓拍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有效缓解车站路、武当大道因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在车站路(火车站诊所路段)、武当大道(辰泓灯饰城路段)违法停车超过4分钟的,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启用时间: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

二、道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

车站路(火车站诊所路段)、武当大道(辰泓灯饰城路段)

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机动车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罚款100元。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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