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每个家庭! 十堰小区有这些行为将限期整改

秦楚网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冷冰 报道:十堰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将限期整改。3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十堰市物业服务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将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据介绍,专项行动时间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安全疏散设施、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小区“禁鞭”工作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加强对居民小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三乱”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现象排查等六个方面。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排查以下行为: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以及消防安全巡查登记台账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未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和演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的补救初起火灾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对共用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安全疏散设施方面,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方面,重点排查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不落实等行为。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小区“禁鞭”工作、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加强对居民小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三乱”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现象排查做了明确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排查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附:

十堰市物业服务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和省、市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 [201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入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促进十堰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有效防范物业服务行业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行动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三、工作重点

(一)消防安全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2.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以及消防安全巡查登记台账不落实。

5.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

6.未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和演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的补救初起火灾能力。

7.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对共用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三)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

1.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不落实。

2.未按时向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申报电梯年度检查,未组织电梯维保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养护和电梯安全运行登记台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配电室、二次供水系统、电梯运行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养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加强对燃气、暖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排查;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到位。

(四)小区“禁鞭”工作、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

1.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做好“禁鞭”工作宣传,提高业主对工作的知晓率。

2.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做好除夕夜、初一、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并加派人员力量,切实加强物业小区“禁鞭”工作的全面巡查和值守,对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禁鞭办进行举报。

3.物业服务企业在托管小区堆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

(五)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对公共部位的安全排查,小区围墙、户外广告、外墙脱落、高空抛物、高空作业、空调外机、化粪池清掏、景观水池等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房屋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戒线,并且一定要聘请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维修。

2.加强对托管小区日常管理,对房屋周边地理环境、硬件设施、房屋健康状况和火灾隐患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社区、街办、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到早上报、早预防、早处理,保障业主正常生活。

(六)加强对居民小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三乱”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现象排查。

1.加大对乱贴、乱涂、乱写的各类商业服务及办证等“野广告”及乱晾晒情况的清理。

2.加强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情况的排查,并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

四、时间步骤

专项活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查阶段(2017月12月1日—2018月3月31日):各物业企业对照检查内容 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集中检查阶段(2018月4月1日—2018月6日30日):各县(市、区)房管局组织检查小组,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托管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过程拍照留档,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 

督促整改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年月11月30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企业应按照检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改。检查小组将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常态长效阶段(2018年12月以后):结合检查、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常态长效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管控源头消除,确保“打非治违”工作成效。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房管局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专人,全面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排查各物业托管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3.着眼常态长效,完善监管体系。要以“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为抓手,加大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督促各企业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切实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常态长效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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