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韩玉砚报道:日前,从事汽配生意的肖先生从广州购买了47件新款奔驰汽车原装中控多媒体液晶显示屏,上周签收货物时,发现其中13件显示屏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肖先生称,除了运费外,他还缴纳了保价费,保价金额近3万元;没想到索赔时,快递公司只愿赔偿2000余元。
“其中一个显示屏的两个支架完全断裂,其他显示屏的背板、玻璃均有不同程度的划痕与凹点。”肖先生介绍,签收货物时,他就发现了产品损坏问题,快递公司派人前来查看后,却只愿意赔偿2000余元。
不过,肖先生认为,显示屏是高端汽车使用,稍有瑕疵就不能正常销售。他原本打算收到货后马上发给客户,但由于产品存在损毁问题,生意也有很大影响。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快递公司。“几天前,我们根据肖先生的要求,向上级公司提出索赔29000元,但未获批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提出2000余元赔偿,是根据货物实际价值计算的,因为这些产品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但都还能使用。
“应该按照保价额,根据货物损坏的比例进行赔偿。””肖先生告诉记者,因物品贵重,当初除了运费外,他还专门缴纳了保价费,保价金额近3万元。
对此,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祖群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肖先生遭遇这种情况,可向快递公司的业务主管单位或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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