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严查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资料图片)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陈霞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从昨日开始至明年元月18日,我市将在全市开展针对公交的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活动,重点加大对斑马线前不礼让、鸣笛、抢道、加塞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防止公共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次活动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要积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全面检查辖区公交集团公司(站场)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交通安全组织领导体系是否健全,交通安全制度是否健全;GPS监控系统是否有专人值守,是否落实动态监管,抽查监控记录、提醒记录、处罚记录,查看车辆实时在线情况和行驶状况;车辆日常安全监管、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是否严格到位,是否落实应急处置装备和冬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公交集团公司,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报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
检查中如发现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车辆,年检时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未检的车辆,一律停运责令参加检验。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一律依法进行处罚、记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的驾驶人,一律办理降级。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一律停运责令参加审验。不具备从业资质的驾驶人,一律交由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依法处理。
在开展公交车行车秩序大整治中,重点整治公交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和违法鸣笛的行为,尤其严查公交车行经人行横道鸣笛、连续多次鸣笛、路口争道抢行鸣笛、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从两侧穿插或超越时鸣笛等恶意鸣笛行为(城区禁鸣范围:东起武当路五二交通岗、天津路东口、浙江路东口;西至方山路张湾区劳动就业局;北起汉江路夏家店环形岛、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南至施洋路果茶场)。
同时,将重点整治公交车进出站点,并排停靠、不进站点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拍照通报公交公司按企业管理制度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对于公交车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通行等行为,尤其是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野蛮变道妨碍其他车辆行驶,掉头转弯及进入转盘不按规定让行,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从两侧穿插等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也将重点查处。对县际公交、通村公交非法改装、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刑事案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全面治理社会车辆妨碍公交车通行行为。重点整治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通道和在公交站点及30米范围内违法停放。
市公安交管局表示,将联合媒体,对公交车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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