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闵波 通讯员 徐毅 王燕 报道:近日,省农业厅、财政厅共同下文,拨付我市2017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共计1241万元。
这笔资金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为国家基准利率的50%。支持资金中,我市有1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获得贴息资金224万元,其中单个龙头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达5875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家、家庭农场527个、种养大户336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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