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八年皇帝下旨修均州城堤的朱批。(原件藏于丹江口市档案馆)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特约记者 胡晶记者 章新俊 报道:清代中晚期,从孔子沧浪听歌的传说之地——古均州(今丹江口市)走出一位名人:他一生政绩显赫却清白自守,恪勤以终仍不负初心……他就是道光二十年(1840年)进士,曾任云南巡抚,官阶从二品,晚年又被朝廷加赏头品官衔的一代廉吏贾洪诏。
考中进士,立志报效国家
贾洪诏(1805年—1897年),字金门。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年前后,贾洪诏高祖贾启贵迁居武当老营村元和观附近。靠着祖上留下的250两银子白手起家,勤俭劳瘁,经数十年苦心创业,成为拥有近千亩田地、数处房产和店铺,远近闻名的富裕人家。
虽为商人,但贾启贵为人诚实,热心为乡亲办事,被誉为“公正绅士”。贾洪诏的祖父贾增辉是廪生,清乾隆、嘉庆年间,均州两次遭遇饥荒,他都打开自家粮仓赈济乡邻。贾洪诏的父亲贾调钧,字赞元,天资聪颖异常,六岁能辩字义,十一岁参加童子考试,有“神童”之称。后因中举之利,加之性情喜静穆,遂在家中设私塾。均州修试院由他捐重资帮助修成。
贾洪诏刚到读书年龄,就由父亲贾调钧亲自为其训课,随时随地,耳提面命。“谓欲得真解,须读某书,如何寻其义,如何会其通。某前文为正宗,某先生学有根柢……尤谆谆以先器识,后文艺,砥节砺行相责勉。”贾洪诏聪明颖慧,刻苦用功,所授之书过目不忘。道光二十年(1840年)四月二十五以三甲第二十五名考中进士,一时间成为均州城内的喜事。
贾洪诏在即将赴任云南知县时,父亲贾调钧勉励他,“你获皇帝恩典能够为官一任,要努力作事,务必以清慎勤自持,为国为民,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一片期望。”
贾洪诏谨记父训,怀揣立志报效朝廷的赤诚,先后历任云南定远、他郎、河西、南安、元江、昆明等州县,后让擢升景东同知、顺宁知府、贵州按察使、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走上为官一方、勤政爱民的不平坦吏途。
为官一方,秉承清白自守
贾洪诏为官数十年,兴利除弊,严明法纪。在云南,他解积案、剿匪徒、减民困、订民约,多有建树,先后得到朝廷如林则徐、李星沅、吴文镕等大员褒奖,深受当地百姓爱戴。
贾洪诏到云南昆明出任知县不到十日,便了解到当地民间徭役繁重,民不聊生,遂决心彻底清查。他制定了《厘定裁减昆明徭役以苏民困规条》,减轻民间的徭役之苦。针对他郎长年积案悬而未结,拖累日深的局面,他制定了《清厘他郎厅积案示》,自己当堂亲阅陈词,采取速审速结,严厉惩办刁悍成风、祸国害民的差吏,以清讼源而安民生,解百姓受累遭蒙蔽的局面。
为保南安州地方安良,使民众各自出力以自卫,他精选当地壮丁聚集,用兵法教练,成立地方“团练”,并制定《南安州团练章程》,缉贼捕匪,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安定。
贾洪诏为官一直以“清白自守”,公而忘私,清正廉洁。贾洪诏升任云南巡抚后为筹措军费,不惜变卖眷属簪钏添助军械。同治二年(1863年),他因父亲病故,归里服丧守制。因囊中羞涩,行至云南曲靖,得僚友薄资相助,方能成行。坐船到四川夔州时,幸有顾棣园的资助,始归故里。到家后,仍无钱安葬其父,只好挪用云贵总督张石卿托寄河南商城周宅银八百两办理丧事。
贾洪诏对家人也是严格要求。在给家人的书信中这样写道:“我每次写信,家中总要清俭度日,只望尔等刻刻节省,惜福莫忘寒素家风。我这官可进可退,尔等指望作官寄银回家,便是妄想。”
同治三年(1864年),贾洪诏主张召募川勇镇压云南境内苗民起义,与云贵总督劳崇光意见不合。在奏疏中又忤违上意,朝廷将云南巡抚贾洪诏开缺回籍,结束了在云南20余年的为官生涯。
免职归乡,心系家乡疾苦
贾洪诏考中进士的金榜。(原件藏于中央第一历史档案馆,复印件藏于十堰市档案馆)
贾洪诏被免职回归故里,虽为一介布衣仍心系家乡疾苦,多次为均州城水患呼吁奔走,恳请朝廷筹拨经费、修筑河堤一事惊动朝野。
均州素有“荆襄襟带,雍予咽喉”之称。城东临汉水,筑有“保均堤”抵御水灾,但是长年失修。到同治年间各种自然灾害接踵而至,致使均州境内危害甚重。特别是同治六年(1867年)夏天地震,均州城内建筑和城堤严重受损。秋八月汉水陡涨,水势汹涌,均州城自大东门至临江桥一带,汉江“老堤石基均已冲击动摇,城脚亦渐绽裂”,水势直逼沧浪亭下,致使城墙多处裂缝,城堤歪斜,危如垒孵卵。若再遇水灾,均州城大有倾覆之虞。当时的贾洪诏已62岁,他不顾年迈体衰,忧心城内百姓安危,先后给湖北巡抚郭柏荫上呈《与郭远堂中丞详陈均邑民生学校事宜》、《呈请筹发公款修筑河堤状》等文书,极力陈述均州灾情和城堤多年失修情况,呈请尽快修筑江堤,保家为民。
郭柏荫经查访汉水灾情后,当即令筹拨厘金七千缗用于修理均州城堤,同时将救灾情况上报朝廷。贾洪诏及时、详尽的呈辞感动朝廷,同治八年三月,同治皇帝亲自下旨诏令湖北即补府儘先州正堂陆、统带楚军水师健捷副营周、署均州正堂丁修理堤防,并委用训导萧光烈等为工程“总查工料”,以防“偷减浮冒”,确保工程质量。第二年,均州一段长五十一丈,高三丈二尺,宽一丈六尺的临江桥城堤修缮完成,是历年修筑最牢固的一段城堤。
著书传家 一门四代行善
贾洪诏学识渊博,见多识广,晚年笔耕不辍撰修同治《郧县志》、光绪《续辑均州志》,撰写了大量文章诗词如《题朱清山朱富山合传》、《蓝孝女》、《郧县十景》、《龙川八景》。
光绪十三年(1887年),年过八旬的贾洪诏将自己一生的主要著述汇编成《葆真斋集》。这部著作全面记录贾洪诏的生平经历、思想观念、行为操守、治国方略及清代末年云南、均州、郧阳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是研究云南、湖北地方史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贾洪诏在书中收录了亲撰的家传、家规、家训、家书,成为后世子孙做人、处事的范本。
他在 “家传篇”写道:“家之兴也,必有创业之祖,敦孝友,勤耕凿……而又有过人之识,坚忍之力,以始之终之。其缔造经营,能苦人之所不能苦。其贞固强干,能为人之所不能为。其知明处当,能容人之所不能容。”
在“训孙口占”篇中,他分别从“立志、务本、读书、收心、有恒、知耻、警惰、养气、勤业、敦信、存厚、立品、崇俭、安贫、守分、改过、行恕、学忍、惩忿、慎交、择善、人道”等方面以诗文方式对子孙后代进行敦敦教诲。如“敦孝弟,训子孙,和睦宗族,好待乡邻,遇事存好心,行方便。”
在“家信篇”中,他讲道:“做得一分善事即是一分,日日为善,念念为善,自然积久成个好人。时时看书,身体力行,才有益处。那怕家计窘迫,天必不负真心为善的人。”
在“戒子弟非为约”篇,他教育后人:“自古有人心存人道者,谁不念子孙哉,子孙无论贤愚,第一要读书。不读书,则不能识字明理;无论士农工商,第一要安分守法。不安分守法,则不能保身、保家;为恶则易,为善则难……贪赌之人最坏品行,兼坏心术;好淫之人自戕(杀)身命,又背恶名。”
光绪二十年(1894年),贾洪诏赴鹿鸣宴,朝廷赏给他三品卿衔。次年,贾洪诏再次参加鹿鸣宴,朝廷恩赐有加,赏头品顶戴。这可看作是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贾洪诏病卒,享年93岁。
贾家一门四代,有才有德,被当地人誉为“贾善人”。现位于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元和观村,仍保留着清末贾善人府故居。此宅是清光绪帝“拨付十三省纺税”为贾洪诏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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