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闵波 通讯员 石纪轩 报道: 昨日,十堰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明2016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六条禁令”,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尚俭戒奢,文明过节,带头移风易俗。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公款接待、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在非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借祭祀之机侵犯群众利益。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管理,切实履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节日期间讲文明、树新风,破除迷信,文明祭祀,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检查,严肃问责。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719-12399;举报邮箱:syjwsfjb@163.com.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