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又盗窃! 3男子流窜作案十堰城区落网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报道:3名男子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并相互串通,结伙驾车流窜于鄂、陕两地,且专挑女性作案,盗窃得手后立即逃离案发地。即便踪迹难寻,最终也没能逃脱警方的追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日前,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继接到城关镇居民翁某某、詹某某(均为女性)等3人报警,她们分别在菜市场买菜或在小学门口送小孩上学时,被人将放在衣兜里的手机盗走。

民警在调查取证的同时,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在案发时有3名男子的行踪很可疑,他们混迹于人流之中左顾右盼,一旦瞄准目标,便一人佯装向熟人问路或有意在受害人前方晃悠,另一人则趁机将受害人衣兜里的手机盗走。

经过进一步视频追踪,民警发现3名男子在作案后来到一个菜市场,那里停放着一辆白色轿车,他们坐上轿车沿着公路驶离竹溪县,向十堰方向逃离。

“1小时内作案3起,盗窃得手后立即逃离,这是一个经验老道的流窜盗窃团伙。”民警判断。随即,竹溪警方一边循线追踪,一边将案情向周边县市公安机关通报,请求在工作中协查。

17日晚,市公安局张湾分局民警在执勤中,在十白高速路口将竹溪警方通报的可疑白色轿车拦截。车上3名男子束手就擒,民警当场查获手机7部。

经审讯,3名男子对在竹溪县盗窃3部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他们于17日在陕西省旬阳县盗窃了7部手机。“女性的胆子小,能偷到就偷,万一被发现了,她们也不会声张。”3名嫌疑人交代。

据民警介绍,3人均系盗窃犯罪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后居住于十堰城区。今年10月,他们偶遇并相互结识,进而一拍即合组成盗窃团伙。作案时,他们都是驾车从十堰城区到案发地,作案后立即返回,并且专挑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女性为作案对象。

目前,3人已被竹溪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