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将开展安全综治 包括这6个方面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冷冰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市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治理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

据介绍,此次物业小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旨在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基本情况,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此次治理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物业托管小区,治理时间为10月至12月。

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各类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等6个方面。

消防安全设施重在:治理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以及消防安全巡查登记台账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未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和演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的补救初起火灾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和老旧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安全疏散设施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同时,还将对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治理,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不落实。未按时向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申报电梯年度检查,未组织电梯维保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养护和电梯安全运行登记台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配电室、二次供水系统、电梯运行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养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此外,还将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验收情况纳入十堰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制定、完善可操作性办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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