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通报10起典型案例 一干部公款吃请并销毁就餐票据

郧阳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2007年10月至2017年8月,秦光志在担任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期间,存在公款吃请问题,其擅自同意并决定以郧阳国际酒店两张合计15000元的VIP消费卡折抵该酒店2014年度和2015年度应缴纳的垃圾处置费,在收到消费卡后未将该收入上财务账;以应收的垃圾处置费折抵其单位在郧阳城大酒店、柬埔寨酒店、金海湾酒店合计9300元就餐费,并销毁相关就餐票据。秦光志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7年7月,大柳乡左溪寺村村委会委员、治调主任李清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按规定报备个人重大事项,违规操办其孙女满月宴,收受14名非“三亲”人员礼金2300元。李清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徐辉林在担任鲍峡镇原大棚村党支部书记、军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东升在担任鲍峡镇军家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会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2万元,徐辉林、赵东升分别领取6000元。徐辉林、赵东升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杨荣山在担任胡家营镇财政所党支部书记、财政所所长期间;刘豪在担任胡家营镇财政所经费会计、村级代理会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5.8万元,杨荣山和刘豪分别领取6000元。杨荣山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8月,胡国忠在担任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期间;张性兵在担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期间;吕道斌在担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调查神罡公司违法占地过程中,参与本单位篮球队与被调查单位神罡公司篮球队篮球友谊赛活动,且在比赛后接受神罡公司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胡国忠、张性兵、吕道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郧阳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阳镇藨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炳转侵占集体土地种植补贴问题。张炳转在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安阳镇藨湖村党支部书记、一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种植补贴7700元;虚报面积套取高速公路补偿金95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2月24日,安阳镇党委给予张炳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阳镇横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罗全武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罗全武在2001年1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安阳镇横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集体土地退耕还林补偿款3137.5元;在村级事务管理服务中,收受可能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10000元;安排并主导横山村委会套取移民内安补偿款71064元。2017年5月8日,安阳镇党委给予罗全武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茶店镇曾家沟村支部委员华成有违规享受精准扶贫政策问题。华成有在申请享受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本人是户主的事实,以妻子为户主申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被纳入精准扶贫集中安置对象并获得安置房一套。调查过程中,华成有主动退交异地搬迁安置房。2017年2月28日,茶店镇党委给予华成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胡家营镇冻青沟村党支部书记胡广宝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胡广宝在担任冻青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安排挪用核桃基地整地建设款13.65万元,套取民政救济资金31000元,用于支付通村公路建设款。2016年11月27日,胡家营镇党委给予胡广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茶店镇曾家沟村支部委员毛玉林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毛玉林在担任曾家沟村支部委员期间,违规享受农村低保救助,2017年2月28日,茶店镇党委给予毛玉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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