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通讯员 鲍娓娓 王建勋 报道:十堰一女子最近发现一件蹊跷事,银行卡从不离身,却被人转走了3000多元钱。经调查,原来是合租的室友干的。11日,东岳警方将违法行为人玲玲(化名)抓获。
去年底,郧阳区女子小丽(化名)到城区一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并与同事玲玲合租在张湾区一公寓,两人经常结伴同行,并成为好友。从今年4月开始,小丽的手机经常会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每次多则几百元,少则几十元。小丽以为手机出了故障,加之工作繁忙,就没有太在意。
今年6月中旬,小丽辞去了酒店服务员工作,打算去外地打工,临走前她来到银行营业网点,取出了银行卡里的5000元钱,并决定将银行卡注销。在办理业务时,小丽提起自己曾收到消费短信的事,银行工作人员认为这其中一定有问题,便将其银行卡消费流水账单打印了出来。小丽通过仔细比对,发现3个月内大约有3000多元钱不是她本人消费的,于是报了警。
东岳公安分局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调查了解,发现小丽被盗刷的款项是以微信支付方式被转走的,而且该银行卡除了与小丽的微信绑定外,还与另一微信号绑定。对于这一情况,小丽表示并不知情。经侦查,民警发现小丽的室友玲玲有很大的作案嫌疑。随后,民警对玲玲展开了调查。
11日22时许,办案民警在城区一网吧将玲玲抓获。在证据面前,玲玲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原来,玲玲平常花钱大手大脚,工资根本不够用,就想去搞点钱花。有一次,玲玲和室友小丽聊天时得知,小丽有张银行卡,里面有几千元钱。动了歪心思的玲玲,一次趁小丽睡着时,盗用了小丽的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并提前偷看了她的手机开锁密码,取得了验证码,顺利将自己的微信与她的银行卡进行了绑定。经调查,3个月里,玲玲共盗刷了小丽银行卡内3000多元钱。
目前,玲玲已被东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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