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苏丹昵 报道:近日,省发改委下发 《关于分解下达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将中央对口支持资金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大小分解下达到我省 “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专项的5个备选项目。其中,我市于2016年12月申报的 “十堰市茅箭区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工程”获得中央支持资金1679万元。
该项目位于茅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裸露山体105万平方米,根据山体坡度差异,区别化治理。项目实施后,有利于防止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需要。
我市一批重大项目在茅箭区实施,该区裸露山体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为改善生态环境,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2013年以来,茅箭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订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态修复工作。
对已经完成裸露山体生态修复的区域,该区将按照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后期管理,力争早日复绿见效;对还没有开展裸露山体生态修复的区域,该区将严格按照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预算编制、设计图审查、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项目施工3至12个月,完工1年内为养护期,期满后将申请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据悉,市发改委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督促茅箭区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并做好对中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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