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身份证,具有户口簿的功能。
这张解放初期的路证,就是当时的居民身份证。
说到身份证,大家都很熟悉,但很少有人见过民国、解放初期的身份证。在市档案馆和张湾区档案馆,馆藏有民国时期、解放初期的身份证,它们极具时代特色,是研究我国户籍管理历史的重要史料。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章新俊 通讯员 张娟
民国时期
身份证需指纹辅证
身份证对现代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但民国时期的身份证却因存留下来的十分稀少,显得弥足珍贵。在市档案馆,有一张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颁发的身份证。
记者发现,这份证件是由当时的房县县政府制发给该县戢传俊的身份证明,为白色双页折叠式,长11.2厘米,宽7.2厘米,比现在的身份证稍大一些,纸质,正反两面铅印。证件填写项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籍贯、身高等,还有外貌特征、左右手指指纹、身份证编号等。
当时没有指纹扫描技术,指纹符号是登记“斗”和“箕”,斗就画“○”,箕就画“×”,以达到防止他人冒用或防伪的目的。
市档案馆专家介绍,当年的身份证如果没有照片的话,还要在特征栏内注明“左撇子”、“麻子脸”等体貌特征。
资料显示,1946年,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后的《户籍法》明确提出,“已办户籍登记之地方,得制发国民身份证,或经内政部核准以户籍誊本代之。”同年6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户籍法施行细则》,对国民身份证的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1947年5月,国民政府开始制作双页折叠式白色第一代身份证,发给18岁以上国民。
解放初期
卖货需要开通行证明
身份证明的发展历史源远流长,起源是古代官员的识别符号。最早身份证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发明的照身帖,由官员发放一块打磨光滑的竹板,上面刻有持有人的头像和籍贯信息等。隋唐时期,朝廷会发给官员一种类似身份证的“鱼符”,其形状像鱼,上有小孔以便佩戴。“鱼符”在宋代被废除,改用“鱼袋”,明代改用“牙牌”,经过清代一直到民国时期,身份证才演变为纸质印刷品。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公民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居民身份证,证明自己身份的时候,用的是户口簿和单位介绍信。在张湾区档案馆,保存有一张解放初期的路证,这张路证就具有身份证的作用。
这张路证是由当时的郧县花果区大路乡人民政府开具,为该乡第一村村民李金学颁发的,他应该是一名生意人,经常前往老河口、河南一带经商用。为此,李金学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了通行路证。
记者发现,这份用毛笔书写在皮纸上的路证,注明了李金学所携带货物和期限,并有乡长和乡主任签字盖章。同时,盖有多枚印章。
两份证明
时代特色非常明显
这两张身份证,虽经过几十年的岁月沧桑,纸质已经变色,但为研究身份证的发展历史、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等提供了珍贵的材料,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从身份证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到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每个时期的身份证都有其特定的社会价值。
档案专家认为,这张已有60多年历史的民国时期身份证,是当时的房县县政府颁发的比较早的身份证。从制作上看,由于当时的物质条件所限,该身份证只能以硬质纸铅印而成,纸质粗糙,虽无法与现行精美耐用的身份证相媲美,但具有社会属性信息,兼有如今户口簿的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比较完备的户籍制度,是研究历史的真凭实据,为研究我国户籍管理历史提供了史料。
而另一张历经大半个世纪的郧县路证,也极具时代特色,“是解放初期,基层政府为捍卫新生政权、防范敌特分子,支持保护人民群众生产贸易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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