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6月1日消息(记者张毛清 十堰台记者张军 王乾)5月份以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警方人力与科技相结合,利用无人机遥感监测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5起,铲除罂粟19株。
5月22日上午,在方滩乡转头村,一架载着摄像设备的无人机腾空升起,时而高空盘旋,时而贴地飞行,对人员不便到达的地方进行高空逐一探测,对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区域进行仔细搜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同时,张湾区警方联合踏查组走村进户散发禁毒宣传册,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使群众充分认识种植毒品的危害性,增强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并鼓励村民发现种毒贩毒线索积极举报。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每年5月是罂粟果实成熟阶段,也是十堰公安禁种铲毒的关键时期。近年来,由于打击力度逐年加大,罂粟的种植地越来越隐蔽,易种区域丘陵沟壑纵横交错,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工作量非常艰巨。
为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成效,确保“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进入5月份以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禁毒大队及黄龙派出所民警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克服辖区山高路远、农户居住分散、警力不足等困难,多次携无人机深入辖区边远的方滩乡与郧阳区辽瓦交界地、方滩乡转头村、俞家湾等地,以人力与科技相结合,空中、地面联合作战的方式,真正形成“天上、地下”双拳出击,共同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活动的合力。
5月18日上午10时许,张湾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时,发现黄龙镇狮子沟村3组一菜地种植有罂粟原植物。锁定目标位置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走访调查,成功将非法种植罂粟行为人王某(女,63岁)抓获,铲除罂粟原植物4株。
经过拉网式踏查,一个月以来,张湾警方利用无人机共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5起,铲除罂19株。
黄龙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使用的无人机最高飞行120米,飞行直径能达到3公里范围,它能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实现空中悬停拍照,然后将航拍到的图像实时传输到地面站,回看固定证据。当缉毒民警发现、确定可疑目标后,立刻锁定详细位置,赶往毒品原植物种植现场,对其进行铲除和后续调查处理。
据了解,利用“无人机”航测开展踏查、铲毒工作,是十堰警方禁毒踏查工作的一大亮点。此举极大地提升了侦查的准确度和时效性,有效弥补了人工勘察的局限性,节省了警力,减少了工作的盲区、盲点,为今后十堰市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普法小知识】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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