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神文明赋能支点建设

■ 吴芳

全省加快支点建设需要提升“七个能力”,精神文明是重要支撑。服务支点建设,十堰必须打造精神文明建设高地,从创建“文明城市”迈向建设“城市文明”,增强竞争力、贡献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厚植城市文明之本,夯实服务支点建设之基。

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建成支点的优势和底气

支点就是区域发展的战略支撑点和关键优势点。十堰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完全有能力、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在全省支点建设中展现更大担当。

上级高度肯定。中央文明办多次在全国性会议、调研等不同场合推介十堰,高度评价十堰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旗帜和标杆,为中西部地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榜样。省文明办多次在十堰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十堰创新举措与成熟做法。

创建基础扎实。十堰自1996年获评省级文明城市以来,蝉联省级文明城市“九连冠”。自2018年起,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成绩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至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成绩两次夺魁。目前,全市已创成3个全国文明城市,竹溪县有望创成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机制完善。经过多年创建,十堰已构建起一整套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创建体制,创新建立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导、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条块协作、快速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建成支点的目标定位

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实施两个全覆盖行动”“深化文明河流建设”三大任务,十堰将以创建示范、改革创新为抓手,做优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河流建设工作,力争在中部地区争第一、当先进,在全国争一流、当标杆。

在文明城市创建上当标杆。在思想道德建设、城市环境整治、公共秩序维护、公共服务优化等文明城市创建关键领域,严格对照高标准,推动各创建指标达到领先水平,努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城市文明建设提供参照。

在开展全域创建上打头阵。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开展全域文明创建行动,在探索创新全域创建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勇于面对和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其他地区全域创建提供实践范例。

在“文明河流”建设上作示范。在“文明河流”建设理念、路径、模式等方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地区开展“文明河流”建设提供借鉴,助力各地在相关领域补齐短板,带动全国“文明河流”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以精神文明赋能支点建设

创一流、当标杆。保持高标创建质效。加速智慧创文平台建设,构建网格化、信息化、智慧化城市管理体系,聚焦“六大突出不文明行为”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持高位创建名次。十堰在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抽测中继续保持优秀等次,丹江口市、竹山县年度抽测成绩力争跻身全国优秀行列,8个县(市、区)在全省测评中稳居第一方阵。形成十堰创建模式。深化以“五个坚持五个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堰模式”,为全国输出可复制的文明创建经验。

争第一、打头阵。创成城市“保牌子”。十堰市、丹江口市、竹山县蝉联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文明城市,竹溪县创成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蝉联第八届全国文明城市。未创城市“争提名”。启动房县、郧西县第八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获得提名城市资格。全域创建争第一。深化城乡文明共建,打造一批特色示范点,力争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市域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全覆盖。

干唯一、作示范。推进“文明河流”建设。以宣传宣讲、示范点建设等十大重点工作为抓手,立体化展示建设成效,推动工作向全域延伸、向纵深推进。强化“文明河流”共建。深化京堰对口协作,常态化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吸引更多地区与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扩大共建“朋友圈”。培育“文明河流”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讲好“文明河流”品牌故事,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案例,努力形成体系化的全域性经验,力争将“文明河流”建设塑造成全国品牌。

(作者单位:十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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