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王智强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省民政厅日前公布湖北省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本次共评定36家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其中我市有3家机构上榜。
2020年,我省被民政部确定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省份。为推进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省民政厅开展2020年度三至五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出33家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五星级养老机构4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8家、三星级养老机构11家。其中,十堰市社会福利院被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
我省养老机构可自愿申报,由民政部门评定等级,从高到低可评定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省民政厅负责养老机构三级及以上等级评定工作,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及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养老机构一至二级等级评定工作。参与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原《养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开办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申请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与条件。
据悉,今年我省共评出36家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其中五星级养老机构1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2家、三星级养老机构23家。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被评为全省四星级养老机构,太和·和众养老中心与郧西县福利院被评为全省三星级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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