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周五问政】新生儿住院费用能报销吗?开个体早餐店要办哪些手续?
近期,网友在竹溪政府网问政留言:“新生儿住院费用能报销吗?”“开个体早餐店要办哪些手续?”“请28路车调整最后一班车发车时间”......小微选取了几个代表性的问题及有关方面的回复,有疑惑的溪城市民赶紧来看看~
提问者“longbaren”:新生儿住院费用能报销吗?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竹溪县医保局回复:根据十政发[2017]27《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人本人身份参保缴费”,及溪政办函【2020】1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普通城乡居民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集中缴纳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出务工及其他特殊人员缴费可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参保人员足额缴费后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1年2月28日后不再受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日期的新生儿除外)”。
鉴于上述情况,如果你夫妻二人已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请先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你家孩子做好户籍登记后,携带户口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医保工作站(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或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做参保登记后即可享受医保报销。
尚有不明事宜请详询当地医保工作站或县医保中心,电话:2728398。
提问者“tom123”:开个体早餐店要办哪些手续?手续费多少钱?多久可以办好?可以先开张再办证吗?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门店正在装修中,已告知先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本人持身份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到城关市场监管所办理,办证时限是即时办理,不收取手续费用。个体户营业执照办好之后再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问者“sjs123”:请28路车调整最后一班车发车时间 县政府7月29日发文,自7月30日起调整夏季作息时间,18:00下班。但是“28路县城-汇湾”的公交车最后一班车发车为17:30,导致上班族无法赶上公交车,很不方便。希望可以调整一下最后一班车发车时间。
竹溪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目前28路公交车最后一班车从汇湾发往城关时间是17点30分,我局已要求公交公司迅速和汇湾镇沟通协商,协调解决公交车发班时间问题,力争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出行需求。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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