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
水利部近日公布
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
我省10个县(市、区)上榜
分别是
↓↓↓
武汉市江夏区、枝江市、谷城县、枣阳市、钟祥市、安陆市、江陵县、咸宁市咸安区、潜江市、神农架林区
加上我省此前达标的11个县(市、区)
至此
我省2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
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和水利部工作部署,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近年来,湖北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据介绍,建设达标县(市区)用水效率普遍提高,2019年和2015年比较,钟祥市、潜江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0%左右,枣阳市等县(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渗漏率、再生水利用率和用水计量率优化幅度普遍达到5-10百分点;节水型社会建设带来明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江陵县观音寺灌区项目实施后恢复改善灌溉面积近60万亩,潜江市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开展了城区水系连通、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兴隆河生态绿道三大亮点片区专项水系建设,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改善。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度,到2022年,我省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湖北日报 水利部网站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