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新规3月1日起实施 听听十堰老师家长咋说?

云上十堰讯 记者 张贞林 报道:日前,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颁布,中小学生教育惩戒有了依据,那个“悬而未决”的惩戒“板子”终于可以落下了。对于这个“板子”是用来“吓唬”一下学生,还是真正用于管教顽劣,一时间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同样,十堰的家长以及教育部门相关人员也展开热烈讨论,陷入深思之中。

教育惩戒新规3月1日起实施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3月1日起实施。

针对令学校和班主任头疼的学生,《规则》中明确提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一是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罚。

家长说:按规办事更放心,实施惩戒要把握好尺度

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家长,家长们对于惩戒规则的出台表示非常支持。家住北京路的刘先生和妻子做生意,平时陪伴孩子的时间很少,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占了很大比重。

去年,刘先生的孩子在学校,与班上同学闹矛盾,双方互相撕扯,老师把双方家长喊到学校,希望一起商量解决方式。刘先生认为,此次《规则》的出台将有规可依,老师可依规行使权利,家长也更放心,同时还能更好地培养孩子的规矩意识。

刘先生的说法得到很多家长的认可,不过也有家长认为,老师对学生的惩戒需注意方式,尺度的把握也很重要。因为每位老师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像在点名批评、书面检讨、罚站等惩戒方式上,如何保证老师不过度发挥是需要完善的重点。

网友“飞扬马甲”说:教育本来就应该是鼓励与惩戒相辅相成,在学校里被打两板子,总好过在社会上被判刑几年。不过,这项改变不应该是从学校里开始,而应该从社会、家庭开始,学校迫于舆论压力和个别家长的无理取闹,最后还是会把惩戒方式架空,甚至抛弃。

“其实这本来就不是问题,只是某些不讲道理的家长剥夺了教师应有的惩戒权。”网友“时光77”建议,希望学校能依据学生情况、教师情况进行整体分析,以《规则》为基础,制定符合校情的教育惩戒规则,让家长心中无担忧、老师心中无疑虑、学生心中有依据。

老师说:教育惩戒是一面镜子,帮助学生成长

“规则出台前,教育惩戒进入一个无法逾越的怪圈——正当惩罚学生反倒受责,结果就形成教师见事不敢管,遇事不敢管,最后干脆视而不见,遇事就避的怪圈。”采访中,不少一线老师说,规则出台试行很及时,很有必要。

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班上有个二年级的学生,其母嗜赌如命,其父是当年铁路线上的飞贼,家庭环境让这个孩子从小养成了许多恶习:迟到、旷课、不写作业、逃学是常态,还偷东西、打架,黑话、脏话张口就来。老师教育他,他和老师作对。他有一次将学校内商店的钱偷走了,店主发现后,在人证物证都有的前提下找到班主任,班主任就严惩了该生,结果其母在学校大闹两周,后来在上一级领导的调解下,方才罢休。于是,这名学生谁也不敢管,初中都没上完就走向社会,成了一个混混。

这位老师还说,在他们学校,转来了一个二年级学生,该生聪颖,但好动爱惹事,每天到办公室“告状”的学生不下10人。好在该生家长一直和老师联系,请求老师严管其孩子。有了这个前提,学校课任教师采取鼓励+严惩监管方式,强行教育,经过家庭学校合作,两个月后,该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与同学关系相处融洽,成绩也提高了,从以前每科不及格变成科科都考90分以上。

“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人犯错,这时就需要老师训导,所以采用教育惩戒这面镜子太有必要了。”东风44小学语文教师杞娜娜说,只要老师心中有爱,注意惩戒方式,保护学生自尊心,并且做到人人平等,慢慢会培养学生的规矩意识。

让爱与教育同行,实施有温度的惩戒

“《规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教育惩戒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时代。但是,如何用好《规则》,我认为应该注意两点。”十堰市二中副校长张明说,有温度、有爱的惩戒才是有效的惩戒。提倡仁爱,并不是否定严师,也不是否定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在严爱相济的前提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学生打开知识之门、启迪心智、成人成才,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但是,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以规范其言行、端正其思想、纠正其错误,是老师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职责之所在。《规则》不是尚方宝剑,而是一把双刃剑,只有有温度的惩戒才是有效的惩戒。

“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实施教育惩戒也要把握分寸,不偏激过度。对惩戒对象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惩戒既要合情,也要合理,更要合法。”北京路中学德管办主任张健民说,在情感上要考虑受惩戒对象的个人尊严、个人形象及隐私,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相驳,在事理上让其明白受惩戒的原因,更要让其认识到受惩戒后应该如何规避、下不再犯。这样于情有温度,于理有信度。

“科学实施教育惩戒,不可忘记了尺度与温度。教育惩戒的确能给部分学生警示,但我们还是不能总拿着这根‘杀威棒’耀武扬威。”采访中,不少校长说,教师还是要多研究学生心理,探寻问题产生的源头。找到问题的源头,秉持更多的人文关怀,注重育人效果,惩戒也就可以束之高阁了。

惩戒实施还需落地细化,家长学校形成合力

“长期以来赏识教育、鼓励教育占主导地位,似乎一旦涉及惩戒就意味着教育的无能与失败。没有一种教育是万能的。面对不同的教育对象选择不同的教育方式其实也是因材施教的很好体现。”东风44小学老师黄艳萍说,赏识性教育应成为主流,惩戒教育作为教育方式的一种补充。

东风44小学校长刘涛认为,关于惩戒,首先要广泛宣传,在社会和家长中形成正向舆论,要得到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和认可。其次,作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广泛征求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制定关于惩戒的具体操作细则,只有在面对过于顽劣、屡教不改的学生时才实施惩戒。

“《规则》的颁布将为教育发展提供契机,将规定用好是关键,需要社会支持、家庭配合,学校结合实际出台可操作的详细规定,便于老师执行。”十堰市一中学工处主任潘朝起认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德育工作者进行培训,给予指导性建议。老师执行中要把握好度,不能出现过度惩戒现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