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4号通告,自2020年2月3日上午6:00起,在十堰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关地区禁止车辆通行,切断病毒传播渠道。除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的“六类车辆”“四类人员”驾驶车辆和指挥部临时允许通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对违反禁令通行的机动车辆,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
2月3日、4日市公安交管局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设置检查点对上路行驶车辆逐车进行检查对以下162台违反通告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十堰交警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防控指挥部第24号通告,对违反通告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集中曝光!涉及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通报至所属单位和纪委监委。
再次友情提醒!提醒!提醒!无特殊紧急情况的别开车出门!别开车出门!别开车出门!宅家!宅家!宅家!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希望大家做好防护举措,共克时艰全城防疫,有你,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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