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报道:车辆报废4年上路行驶,电子眼监控预警被郧阳交警拦截查获。经查,该车竟然存在45条违法未处理,罚款累计5700元、记104分。目前,车辆被收缴,违法行为人驾驶证被吊销、罚款1500元。
12月10日11时许,郧阳男子何某驾驶一小型轿车从郧阳区胡家营镇将军河村往鲍峡镇集镇方向行驶。行至郧阳区胡家营镇将军河村路段,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缉查布控系统显示,该车逾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二中队民警立即驱车将该车拦截查获。检查时,何某不能当场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民警查证何某驾驶的轿车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11年7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2010年4月13日。民警又通过对该车违法记录查询,发现该车存在45条违法未处理,罚款累计5700元、记104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3年未年检系统自动注销车辆强制报废。何某的行为构成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车因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已被依法收缴,民警已督促其立即处理车辆违法记录。何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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