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撕警服…十堰男子大闹交警队称自己有精神病

庭审现场。

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通讯员 陈霞 报道:一男子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遇民警检查时疯狂逃跑,事后为了要回被扣的摩托车,该男子花600元“请”来社会闲散人员徐某大闹交警队。不仅如此,徐某还拦停交警执法车辆,故意制造事端,并多次声称自己有“精神病”,妄图逃避打击。11月28日上午,张湾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28日,丹江口籍进城务工人员王某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未戴头盔在张湾工业新区建设大道行驶时,路遇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检查。王某见状驾车疯狂逃跑,后慌不择路跑进路边一个小区被民警拦停,车辆被查扣。

6月1日,王某因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天下午4时10分,民警通知王某到四大队,王某不仅拒不到案,晚上喝完酒还跑到镜潭路看四大队民警查酒驾,被四大队民警发现后带回大队。途中,王某电话通知社会闲杂人员徐某。徐某赶到大队后撕扯办案民警,企图掩护王某逃跑,并拿回被扣的摩托车。其间,徐某不仅辱骂民警,还4次向民警脸上吐口水,并动手袭击民警,撕破民警警服。在花果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徐某仍然多次脚踢民警腿部。随后,徐某被派出所民警控制带走。

徐某接受民警审讯。

事后,张湾公安分局对徐某阻碍交警执行公务、寻衅滋事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45岁的徐某是郧西县某乡村民,在城区车城西路开了一家维修摩托车的小店。6月1日,徐某收受王某好处费600元后,称可以替王某索要被四大队暂扣的摩托车,并唆使王某拒绝在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上签名,并同违法人大闹交警队,阻碍执法,袭击办案民警。6月2日,徐某又突然从马路窜出扑到警车上,扬言警车撞人,引起群众围观,故意制造事端。

同时,办案民警还查明,一年多时间里,徐某以身体有精神疾病为由,多次妨碍公务、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涉案20余起。经鉴定,徐某并无精神疾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1月21日,张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经过审理,28日,张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到徐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当庭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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