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报道: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十堰长江(汉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开展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江河湖库水质提升、土壤及磷污染治理、 水上污染综合治理等九大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推动我市长江(汉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确保我市境内的汉江干流和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以上(总氮除外)。
根据方案,在森林生态修复方面,我市将大力推进“绿满十堰”行动和“精准灭荒”工程。在丹江口库区和岩溶地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18.92万亩。在丹江口市、郧阳区治理坡耕地面积2.4万亩;对丹江口库区水源区的9个县(市、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8平方公里;继续在郧阳区、丹江口市、房县、竹溪县、郧西县、竹山县等6个石漠化重点县(市、区)开展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治理岩溶面积281平方公里。
在湖泊湿地生态修复方面,我市将开展汉江和重点湖泊岸线整治,对市域范围内216公里汉江干流重点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加强丹江口水库湿地保护,完成退耕还湿面积1.5万亩。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改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在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
在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方面,严禁在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造纸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禁在汉江及堵河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持续开展清水行动。加强沿江排污口整治与监管等。
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到2019年实现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出水排放达到一级A以上标准。
在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方面, 以丹江口库域为重点,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大力开展减化肥和农药等工作,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制度,推进“厕所革命 ”,到2020年,力争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在江河湖库水质提升方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以汉江为取水水源的十堰市第三水厂建设,提升城市饮用水应急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入库水质达标。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强化马栏河、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水质不下降。
在土壤及磷污染治理方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持续推进总磷污染治理,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总氮和总磷排放量控制。
在水上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加快推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入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依法强制报废或限期淘汰不达标船舶。推动港口节能环保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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