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曾雨 实习生 熊焱楠 报道: “小区供暖,但要每户业主按每平方米120元交暖气开通费。”近日,家住浙江路中瑞领航城的李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该小区将在下月开始供暖,但日前开发商张贴公告,要求每户按120元/平方米交暖气开通费,这让业主们难以接受。
据李女士介绍,27日,开发商在小区张贴公告,称将在2018年1月中下旬进行供暖调试,但根据房屋预售合同,开发商要业主按120元/平方米交暖气开通费。
“每平方米120元,相当于每户要支出1万多元。”李女士称,开发商征收暖气开通费让业主们难以接受。
记者在业主提供的开发商“关于收取暖气开通费的通知”上看到,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六第3条规定,暖气热水开通费由业主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因十堰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供暖地区,暖气热水开通费的收取由市场自行调节。开发商根据实际投入的增容费、蒸汽管道设计施工费、交换站建设保养费并参考城区其他楼盘暖气开通费收取情况,确定收费标准为120元/平方米。
李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六第3条规定显示:电话初装费、宽带网络、闭路电视开通费、燃气开通费、暖气热水开通费由买受人(业主)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另外缴纳。
昨日,记者联系中瑞领航城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确实张贴了收取暖气开通费的公告,因为开发商修建热交换站、小区蒸汽管道等产生了费用,而业主当初购房时,这笔费用并不在购房款内。目前,这笔费用还没有正式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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