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消防事业“十三五”规划出炉 全市将新增市政消火栓1200具

消防事业与民生发展紧密相连。

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十堰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目标是: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

此间,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地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认真推进落实规划并取得明显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规划推进消防工作任务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化”

《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教育、住建、民政、卫生、文化、安监等部门要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对全市学校、施工工地、社会福利机构、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连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帮扶,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

同时,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 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标准,有效整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类安防力量,2018年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并实现与辖区消防部队联勤、联训、联动。力争“十三五”末,全市商业区、旅游景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全部建立消防安全协作组织。健全火灾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精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规划》明确,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地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建立基础消防信息数据库,丰富社会单位、重大危险源、消防队站、消防水源等消防要素,完善消防事件的预警、查询、分析、流转、处置等功能,实现信息共建共享、监管实时实效、救援联勤联动。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固化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强化对消防安全网格员的培训、考评、奖惩。“十三五”期间,100%街道乡镇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查找火灾隐患突出场所及消防违法突出行为,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居民住宅楼、消防控制室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有计划逐年在群租房、老旧居民楼以及弱势人群集中的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严防“小火亡人”。

此外, 结合全市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对判定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限定时间,督促按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依法书面提请本级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同时,加强火灾防控科技应用。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消防”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

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1200具

“十三五”期间,将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老城区消防供水纳入市政供水系统统一规划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棚改安居工程,将市政管网及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优化升级市政消防供水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1200具,建有率达到100%。

同时,不断加强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专职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行“一站多点、以站管点、以点辅面”执勤模式,确保发生火灾能够“打快、打早、打小”。“十三五”期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新、改建普通消防站10个,到“十三五”末全市普通消防站达到21个。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城镇发展规模,加强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并全部达标。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港口,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仓库要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按照“2平方公里辖区、3分钟到场处置”要求,在商业密集区、棚户区、老城区、文物古建筑保护区、化工园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或短期内无法建成普通站的盲点区域,规划建设小型消防站,每站配备2—3辆消防车、10—15名消防员。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2018年前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织密灭火救援网,提高灭火救援效率。

全面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灾情发生后,消防救援能力十分重要。《规划》明确,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企业单位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志愿消防员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实现消防队站满编执勤和专业消防力量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0人、消防文员120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公安消防部队要依据城市功能需求,完善化工、高层、隧道、山岳、水域等专业队,发挥尖刀作用。

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十三五”末完成配备任务。全市新增消防车30辆以上(其中包括大流量远程遥控灭火机器人一个、大功率排烟车一台)、工程机械车3辆以上,特种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数量年增长率不低于15%,全面提升车辆装备性能,增强各类灾害事故应对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建设。2018年前,按要求配备人员,战勤保障车辆达7辆以上,储备相应装备、物资,具有属地并辐射周边的保障能力,建设面向实战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明确各种灾害类别和等级的通信保障模式,轻重型救援队按要求配备应急通信装备,实现通信保障模块化、轻型化、便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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