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调整为8.31% 十堰个人养老账户越来越“值钱”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特约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刘燕  报道: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日前发文,公布2016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31%。记者16日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根据政策规定,我市将有41万多人的个人账户要重新计息,个人账户越来越“值钱”。

据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进行统一和规范,记账利率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多个因素确定,并明确规定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将使职工个人账户中的钱越来越“值钱”。

目前,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两块,其中个人账户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全部计入,属于本金,并按照当年的记账利率产生利息收入,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共同构成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相当于职工储蓄账户的钱,但退休前不能提前支取,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的构成部分按月发放。

以参保人王先生为例,2016年核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500元/月,则计入个人账户的本金为280元,按照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93%计算,产生利息为5.40元,记账利率调整为8.31%,同样的本金则会产生利息23.27元,比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息多了17.87元。这是以王先生2016年1月缴费为例计算的,一年内不同的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产生的利息收入是不一样的。2016年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也要根据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重新计息。由此可见,职工缴费工资越高,缴费越及时,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就会越多,可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据介绍,2016年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记账利率8.31%,超过了国债、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大多数理财产品收益,是近期余额宝年化收益的两倍多,此举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参保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激励参保职工长缴多缴。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省社保局发文要求,2016年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利息额要重新按这个参数计算,同时对涉及2016年度参保人员(含在职、退休、死亡、转移和退保等)个人账户的结算也要重新计算。全市将有41万多人的个人账户要重新计息。今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6月份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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