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00元记3分!女子骑摩托未避让救护车被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记者 杨建波 图/通讯员 李茂康 陈静 报道:4月1日,郧西一女子骑摩托车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被交管部门处罚。

当日8时40分,42岁的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郧西县城富康大道超越一辆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被郧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五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程某称,因注意力不集中且前方信号灯为红灯,未及时让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民警依法对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应遵守法律规定及时避让,确保救援通道畅通,这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文明交通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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