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备案更标准 这项“湖北经验”获国务院办公厅推广

原标题:行政备案更标准 这项“湖北经验”获国务院办公厅推广  

“能否办,一目了然;网上办,便捷高效。”近日,得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相关手续已办好,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相关负责人赞不绝口。

该门店不久前刚取得营业执照,因打算售卖的商品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办备案手续。江岸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湖北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根据引导式问答填写信息、上传材料,随即完成备案申请。仅一个工作日内,备案申请就获得确认通过。“办理过程中,我们连营业执照都无需提供,审批人员调用电子证照即可获取相关信息,太方便了。”

去年7月起,湖北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改革作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形成省市县三级试点。由省政务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关部门和试点市县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并邀请武汉大学专家、省标准化院研究人员和行政审批一线工作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

今年8月,湖北省在梳理出1256项行政备案事项的基础上,通过逐项对接确认、集中审核把关,确定全省行政备案事项400项,形成首份《湖北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涵盖发改、教育、文旅等42个行业领域。与此同时,我省制定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办法,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329项行政备案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动41项行政备案事项在武汉、襄阳和“宜荆荆”三大都市圈区域通办,12项重大事项全省跨域通办;253项行政备案事项“免证办”。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湖北等省通过试点探索,有效提升了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对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政务办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以更大力度规范行政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行政备案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具体实施规范;深化备案和监管的衔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围绕高效办成备案事项,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推进备案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就近办、跨域办,进一步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更大力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附件

湖北省坚持标准指引 强化利企便民

推动行政备案规范管理走深走实

湖北省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邀请行政法学、标准化等领域专家和政务服务一线人员组成业务咨询组,先后12次组织试点地区和部门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统一政策口径,明确业务规范,推动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调研摸底,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一是全面梳理摸底。工作专班全面细致梳理相关设定依据,形成包含1256项行政备案事项的基础清单。二是逐项对接确认。在基础清单的基础上逐部门上门对接,对国家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逐项确认,对省、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经过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论证后,清理取消部分事项。三是集中审核把关。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召开全省行政备案事项集中审核会,对没有合法依据的112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对可以通过日常监督、信息共享等实现管理目的的42项事项不再实施备案管理;对属于上下级或者同级行政机关之间备案的289项事项,作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办理。最终确定全省行政备案事项400项。

二、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规范行政备案实施

一是理清基本概念。出台行政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备案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报送或者申请的相关材料,经审核予以存档备查的行为,并将行政备案分为信息收集型和条件/标准审查型两种类型,分别明确不同的设定依据和管理规范。二是明确设定和改革要求。拟设定行政备案的,制定机关应当在有关起草说明中进行论证说明,并定期评估清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三是强化清单管理。明确全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实施行政备案。

三、制定标准规范,推进行政备案标准化办理

研究制定《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标准化导则》、《行政备案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对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的总体原则、范围界定、责任与权限、流程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监督与评价等提出明确要求;确定行政备案事项基本目录编码规则、实施清单编码规则、业务办理项编码规则和事项编码维护的原则和方法;细化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渠道、承诺办理时限等61项实施要素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主管部门逐项明确行政备案实施要素并汇总公布,大幅提高行政备案标准化水平,着力推进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强化利企便民,提升行政备案便利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行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目前已实现329项行政备案事项网上可办。二是有序推进异地可办。推进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已实现41项行政备案事项在武汉、襄阳和“宜荆荆”三大都市圈区域通办,正在推进12项行政备案事项全省通办。三是深入推进移动端办理。将覆盖范围广的行政备案事项向政务服务移动端APP“鄂汇办”延伸,已实现367项行政备案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四是扎实推进自助办理。推动自助终端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并向银行、工业园区、商业楼宇等场所延伸,推动“就近办、自助办、随时办”,已实现259项行政备案事项可自助办理。五是探索推进免证办。推进高频证照免提交、高频事项免证办,已实现51种高频电子证照免提交、253项行政备案事项免证办。

(来源 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 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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