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警方一日办结两起侵犯民(协)警权益案件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6日电 (宋建彬)记者今日从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获悉,该分局“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维权工作委员会”在2017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首次启动维权程序,一日内快速办结两起侵犯民(协)警权益案件,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2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月3日(正月初七)16时许,因市民王先生被殴打,其家属51岁的张湾区人王某便带领两名亲戚在酒后来到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声称“讨要说法”。值班民警告知其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并做好了警情登记,同时告知他们先带王先生到医院做伤情鉴定,等待进一步处理。王某不听从值班民警劝阻,在大厅内持续吵闹、谩骂,影响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

当日17时,38岁的郧阳区人卢某和丈夫的哥哥因合伙做生意亏损发生矛盾,现场调解未果后,民警将二人带回所里进一步协调解决。两人在朝阳路派出所执法办案功能区内接受调解时,卢某无视民警和协警的耐心劝解,大肆吵闹不停。无果,民警只好将二人隔离开,卢某不同意并对值班民警、协警进行谩骂、踢踹和撕扯。

茅箭分局“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维权工作委员会”在接到受侵害单位提出的维权请求后,在第一时间依照分局出台的《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连夜启动了维权程序,并由治安大队抽调警力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10余小时的紧张工作,很快查实了王某、卢某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经茅箭公安分局裁决,2月4日,王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卢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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