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去年优良天数达294天 位居全省第三位

秦楚网讯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昨日,记者从十堰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去年优良天数294天,达标率80.5%,优良天数及达标率仅次于神农架与恩施,在全省位居第三。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7天,较2014年增加24天,较2013年增加67天;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1ug/立方米与52ug/立方米,两者均较去年同期下降10%左右,顺利实现湖北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感慨地说:“回想年初的重度污染,一季度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垫底,上半年多措并举拼命追赶,三季度逐步好转,四季度终于回归,十堰今年保持如此高的优良天数实属不易!”

记者了解到,今年十堰在全省率先出台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40个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职责,全市上下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蔚然成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出台大气生态考核补偿办法,各相关单位治气动力十足。在此基础上,十堰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市委书记市长挂率,亲临一线抓整改,成效极为明显;出台“禁鞭令”,2016年1月1日起十堰中心城区全面禁鞭;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补贴制度,中心城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58台近700蒸吨;对中心城区50多加油站、两座油库、79辆油灌车实施油气回收改造;加强道路扬尘管理,配置3台“大炮”抑尘车在主要道路实施喷雾降尘;对建筑工地扬尘“约法三章”,施工现场实施喷淋、围档、硬化等多种举措;全市完成植树造林63.98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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