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赵清 通讯员 杨占鳌 报道:17日,记者从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获悉,即日起在城区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到年底。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具体有四个方面:1、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或者保存原始监测记录;2、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排放;3、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相应施工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出具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并由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和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4、对于因未取得夜间连续施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引发周边居民信访投诉的,依法予以制止并通过约谈、移交上报违法线索等方式进行处理。
方案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联防联控,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完善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同时加强工作的衔接和沟通,对噪声类举报投诉要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未按时间节点处理完毕的要跟踪督办。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至2024年12月31日,由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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