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轮湖北消费券来了! 10月16日10时起发放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周仑 报道:记者从湖北省商务厅获悉,10月16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发放第三轮3C数码产品消费券,通过支付宝的方式发券后,在线下领取使用,可使用的3C数码商品包含手机、数码相机(含机身、套机,不含镜头等配件)、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无线蓝牙耳机六类。

第二批3C数码产品消费券将分为三轮发放,线上发券平台为京东、唯品会,线下发券平台为支付宝,各平台、各市州资金发完即止。

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每日领取、使用时间为10:00-21:00。消费者成功领取的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仅限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3C数码产品消费券第二天作废。线下券统一设置10%的消费立减券,即在扣除企业提供的各类优惠后,消费者购买的3C数码产品应付金额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实际支付时即可在应付金额基础上立减10%,单笔交易只允许结算1件商品,只能核销1张3C数码产品消费券,优惠金额不超过1000元。本次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可以与平台、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但不得与同期其他政府优惠或补贴叠加使用。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支付宝APP搜索“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等关键词,领取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领券页面会显示附近参加活动商户名单,到指定线下专营3C数码产品的零售实体门店以及销售3C数码产品的家电卖场,购买3C数码产品时,通过发券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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