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明晚24时截止
还剩一天,赶紧带着消费券去买买买!3月16日发放的2023“惠购湖北”首轮首批消费券将于明晚24时过期,还未使用的市民抓紧去用。
本轮消费券包括餐饮券、商场券、超市券三种。商场券可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超市券可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餐饮券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用券规则】
1.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年货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消费券均需在发券平台对应类型的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场所进行消费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3.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4.消费者抢领的年货券核销时长为7个自然日。如3月16日20:00投放的年货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它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李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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