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卢雨薇 报道:遛弯时见路边餐桌上放着一部手机,就起了贼心顺手将手机“拿”走,殊不知此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12月1日,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刘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进一步优化了辖区的营商环境。
9月18日1时许,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餐馆店主吴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门口餐桌上的手机被人盗走,接警后,民警何月锋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通过公共视频民警发现,当日零时时分,吴先生经营的小吃店外有一桌客人正在用餐,用餐结束后吴先生开始进进出出收拾碗筷,随手将手机放在了桌子边,就在吴先生进出店内的时候,有一身穿灰色短袖的中年男子路过将手机顺走。
民警立即对身穿灰色短袖的中年男子展开调查,确定张湾区男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17日,民警将刘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刘某对自己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交代,当日在家辅导完孩子作业后一人出门散步,走到柳林沟吴先生的小吃店时发现门口摆了一张桌子,桌子上的盘子碗筷还未收拾,定睛一看,盘子旁边还有一部手机,见四下无人便顺手将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兜里,手机卡则扔到了路边的垃圾桶中。
目前,刘某盗窃的手机已归还失主吴先生,刘某也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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