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第二批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十人社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2日分别举办了16期671人的创业培训班,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现拟对符合培训补贴申报条件的659名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补贴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情况。因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未收取学员培训学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培训补贴将拨付至培训机构。
联系单位及地址:市就业局培训科(人民北路15号)
联系电话:0719—8650103
附件:2021年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第二批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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