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曾雨 报道:一公司借款1500万元,在债权人依法接受其抵押的房屋以抵偿等额债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在房屋经营酒店,拒不迁出。11月1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11月17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市中院看到,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杰风发出指令,3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出发。上午10时多,干警们到达执行现场位于白浪中路的十堰超伦精品酒店后,按照执行预案,迅速对涉案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举措,对酒店展开强制清场。
记者现场看到,在让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后,执行干警和公证处人员对屋内情况及物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逐项清点物品后,制作《腾退房屋物品清单》,并由搬家公司进行专业搬运。
据了解,十堰威超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威超伦置业”)向竹山县郧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郧商公司”)借款1500万元,2015年,市中院判令威超伦置业偿还郧商公司1500万元及利息,但威超伦置业未履行还款义务。后郧商公司向法院申请拍卖威超伦置业抵押的房产,经三次依法拍卖,抵押房产均流拍。
2017年8月,郧商公司接受了流拍财产。同年9月12日,市中院依郧商公司申请,将房屋以1932万元裁定给郧商公司抵偿等额债务,并于2018年12月11日发出公告,要求房屋占有人十堰超伦精品商务酒店迁出房屋。后因双方请求自行协商解决,市中院中止执行。
2020年9月7日,郧商公司以“协商不能”为由向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清场交付房屋。后市中院发出公告,责令占有人迁出房屋,但威超伦置业及承租人未自行迁出。郧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市中院遂组织干警强制清场。
郧商公司法务董先生表示,市中院对本案启动清场程序,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该公司也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每一位员工不会因资产变更失去工作,将尽快让员工重新上岗,让资产发挥更好的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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